飞院后党发〔2011〕7号
为进一步加强后勤服务总公司领导班子建设,发挥领导班子的整体功能,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,推进公司决策的民主化、科学化和规范化,确保后勤服务保障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,特制定公司党政联席会议议事规则。
一、议事内容
公司党政联席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学院党委、行政的各项指示、决议,讨论决定公司改革与发展工作中的重大事项。凡属公司“三重一大”(重大事项决策、重要干部任免、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)的内容,须纳入公司党政联席会议议事范围。主要议事内容如下:
1、研究贯彻上级决议和学院党政领导指示的具体意见和实施方案。
2、讨论制订后勤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及工作总结。
3、研究确定后勤机构设置及调整的建议。
4、研究制定后勤改革方案。
5、研究制定后勤各部门岗位职责和管理制度的制订与修改。
6、研究收入分配原则和经费支出。
7、研究干部职工的调入、调出、培训、职称评审、考工定级及奖惩。
8、研究推荐科级干部,对中心、室部门负责人的人选进行议定。
9、研究改造工程与维修项目的立项,大宗物资、重要设备的采购。
10、研究干部职工的定编定岗调整和外聘员工用工事宜。
11、研究公司党建思想政治工作、精神文明建设和文化建设等重要事项。
12、研究公司党政职责范围内的其他重要事项。
二、议题确定及会议成员
1、会议议题由公司党总支书记与公司总经理共同商定,条件不成熟的暂时不上会。议题确定后应提前通知与会人员,以便征求意见,做好调研。
2、出席会议的成员包括公司党政班子成员、公司办公室主任。根据会议内容,可指定有关人员列席会议。
3、会议一般应在全体成员到会时方能召开。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要向会议主持人请假。出席会议的成员若少于2/3,会议应延期进行。
4、公司党政领导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周召开一次。
三、决策的原则
1、根据会议议题,公司党政领导联席会由党总支书记或公司总经理主持。涉及党建思想政治工作、干部人事工作、宣传教育、奖惩等内容的一般由党总支书记主持;涉及公司改革与发展、后勤业务、行政管理与安全工作等内容的一般由总经理主持。
2、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决策原则。会上对每个议题都要认真讨论,与会人员要充分发表意见,做到集思广益,科学民主决策。
3、党政联席会议议事时,必须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,以应出席会议的成员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。若对某一问题发生争议,除了在紧急情况下须按多数意见决定外,应暂缓做出决定,待进一步调查研究,充分沟通并交换意见后,下次再决定。
4、对未能出席会议的成员,会后由主持人向其转告本次会议的情况及其决定。
5、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的内容,必要时应及时向学院党政报告,或传达至干部职工。
6、党政联席会议议事时,应做好会议记录,存档备查。
7、党政联席会议需要保密的有关内容和决议、决定形成的过程必须严格保密,违者要追究纪律责任。
四、决议的实施
1、党政领导联席会形成的决议,按照党政职责范围分别由党总支或行政班子组织实施。
2、决议在实施过程中,若需进行重大调整或变更,应由党政领导联席会再行会议讨论决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