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条为贯彻中央“安全第一,预防为主,综合治理”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,落实“党政同责,一岗双责,齐抓共管”的领导体制和机制,强化公司安全工作主体责任,全力以赴抓好后勤安全工作,建设平安后勤,特制定本制度。
第二条公司安全工作定期形势分析会,每季度召开一次,时间原则上安排在每季度第一月上旬召开。若遇特殊情况,可随时召开公司安全工作专题形势分析会。
第三条公司安全工作定期形势分析会,由公司分管安全工作的副总经理主持召开。参会人员有:公司领导,总经理助理,办公室主任,各中心经理,公司质量安全监督员等。
第四条公司安全工作定期形势分析会内容:
(一)学习传达中央、民航、四川省和学院有关安全工作指示、会议精神等;
(二)各中心、室经理(主任)汇报本单位前一阶段安全工作情况及下一步打算;
(三)公司分管领导总结公司前一阶段安全工作,提出下一阶段安全工作任务;
(四)与会人员对公司安全工作进行研讨;
(五)公司领导提出要求。
第五条公司安全工作定期形势分析会,要根据公司安全工作态势、气候特点、制度落实情况、人员思想状况等,重点围绕食品卫生安全、水电气安全、车辆运输安全、油料安全、消防安全、设施设备安全、资金安全和人员操作安全等,全面排查安全隐患,深入查找薄弱环节,切实制定整改措施,狠抓落实,严防死守,做到防火、防盗、防洪、防事故、防投毒、防破坏、防暴恐。
第六条公司每次安全形势分析会后,公司办公室要形成会议纪要。
第七条公司领导要按照分工,加强对分管单位整改工作的督促检查。公司办公室要深入各中心,了解掌握安全工作开展情况和整改进展情况,每季度末形成公司季度安全工作书面总结。
第八条各中心要建立安全工作定期形势分析会制度,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,抓好员工安全教育,积极开展安全预想活动,深入排查安全隐患,前移安全防范关口,推进安全整改落实。
第九条本制度从2014年4月1日起执行